如今生活在步伐如此忙碌的社会,能躲在被窝里面看一本好的小说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,一茶,一小说,可以享受属于自己独处的时光。可大家难免某一时刻会陷入了书荒的境地,不用担心,今天小编推荐的是:《长公主的谋反日常》长夜漫漫青灯寂寥,国师何不随我红尘翻浪?
《长公主的谋反日常》作者:苏行歌
短书评:《长公主的谋反日常》长夜漫漫青灯寂寥,国师何不随我红尘翻浪?从前公主:长夜漫漫青灯寂寥,国师何不随我红尘翻浪,人间万里逍遥?国师:公主,自重。后来国师:贫僧想了想,欢喜佛,也是佛。公主:国师,自重。******乱世为你执刀平四方,盛世为你诵经祈平安。可唯有一样——天下归你,你归我。
精彩内容:
北越,栖梧宫。冬日风烈,吹得殿内血腥气更重几分。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尸体,死相狰狞。门外传来小皇帝的声音:“姑姑,侄儿求您放过那几位爱卿吧,他们都是三朝元老,您何苦与他们为难?”少年的声音带着几分仓惶与真挚,赵凰歌讥讽一笑,拖着长剑走到门口,霍然将殿门打开。冷风灌入,吹得她衣摆扬起,一袭白衣浴血,眼尾下有血滴溅上,那张英气十足的脸上,便添了几分妖冶。她开了门,小皇帝猝不及防,在对上她视线的时候,下意识瑟缩了一下身子,旋即又哀求道:“姑姑,您终于肯见朕了,那几位大人都是我北越的国之栋梁,您不可因一己私怨就将人囚禁啊。侄儿向您保证,只要您放了他们,此事朕一定既往不咎!如何?”赵凰歌看着眼前人,眉眼讥诮。小皇帝的脸上满是诚恳,那话中的拳拳爱才和对自己的纵容之心,更让人为之感动。可惜以他为首,其后则是银色盔甲的御林*,声势浩大的阵仗,将她这栖梧宫围了个水泄不通。一面做出这般亲近的姿态,一面布防严密,只等将自己缉拿归案。这就是她亲手养大的孩子,如今也学会拿着自己教他的手段,来对付自己了!她赵凰歌十六岁掌权,拉扯着时年八岁的小侄儿登基,这十年来,刀光剑雨风里血里的趟过来,不想江山才稳,这位孺慕敬仰她的小侄儿,就忍不住的联合了外人将矛头指向了自己。可惜这个蠢货识人不清,将豺狼当忠犬,若非她防了一手,先将这几个始作俑者控制,现下赵家的江山怕是都改了姓了!而如今,豺狼倒是除了,可眼前人……她到底狠不下来心。“皇帝来晚一步,他们都死了。”这话一出,小皇帝心中一喜,旋即惊怒便上了眉梢:“他们可都是我北越肱股之臣,姑姑你怎敢——”“本宫为何不敢?”赵凰歌歪头看了看小皇帝,讥诮的问道:“本宫掌权十载,你才亲*几日,就想从我手中夺权了?”小皇帝被她噎得一口气喘不上来,复又咬牙道:“姑姑这些年匡扶社稷有功,侄儿都看在眼里,但你也不能因此就胡作非为!杀功臣诛栋梁泄私愤,假以时日,便是侄儿容得下你,朝堂又如何能容得下?”他说的冠冕堂皇,奈何眼中那一抹喜色却是无论如何都压制不住的。赵凰歌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,笑的苍凉:“无需他日了。”所谓的功臣,便是贪污受贿,将朝堂搅得乌烟瘴气;所谓的栋梁,则是勾结了外贼,试图篡了赵家江山;至于所谓的私愤,却是她清除了北越的*瘤,将这些人尽数诛杀。这些事实,她清楚,眼前的小皇帝也心知肚明。赵凰歌张了张口,到底没打算替自己辩解。她*入五脏时日无多,反正这辈子从没过什么好名声,如今临死前,替他扫除了障碍,也算是为这个嫡亲的侄儿做最后一件事儿了。虽说,他们现在已成陌路,渐行渐远。迎面是凌冽寒风,身后是冲天血气,赵凰歌的剑尖拖地,随着她的行走,划过地面的声音似是裹挟了**哀嚎,让门外的小皇帝都有些胆寒。他忍不住往后退了退,旋即又撑着气势问道:“你想做什么?”这一声问话里,终于摘掉了面具,将他的警惕与审视一览无余。赵凰歌睨了他一眼,拿帕子将长剑上的鲜血擦拭干净,郑重的将跟了自己十年的佩剑入了鞘,配在了她的身上。这是父皇送她的佩剑,名为“青锋”,自她出生时锻造,及笄后所戴,如今,也要随她一同死去。之后,赵凰歌取了一旁的火折子,轻轻地吹了口气。火苗蹭的一下燃起,照的她面庞忽明忽暗。如地狱的幽*。“十年前皇兄病重,将你亲手交予我,殷殷嘱托,要我好生扶持你,守好北越的江山,我做到了。”烛火被她点燃,执在手中的时候,火苗映照她面庞也带着幽光。小皇帝却没来由的心里打了个突,咬牙试图上前,反而见赵凰歌冲他做了个止步的动作,凝视着他,继续道:“我今日诛杀朝廷命官,愿以这条命相抵,我死之后,不入皇陵,不进祖祠。”文武百官终于赶到,不早不晚的听到她这些话。小皇帝神情似喜似悲,到底是由她带大,隐约猜到了赵凰歌的想法,只是那面上,仍旧带着仓惶与诚挚:“小姑姑,您胡乱说些什么呢,您待朕不薄,只要今日肯伏法认罪,朕必然从轻发落。”他站在殿外,朝着赵凰歌伸出手,似是要将她带出光明。可赵凰歌却只看了他一眼,便讥诮的笑了起来。多么低劣的演技,可惜背对着朝臣,唯有她一人欣赏到了他眼中的紧张与狂喜。他怕她出来,希望她葬身于此。她喟叹一声,虽是笑着,眼中到底多了失望:“赵祈年,你我姑侄一场,缘尽于此。”说来可笑。她贵为大长公主,分明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子,可二十六年的短短一生,却尽数都是狼狈。十六岁时,兄长亡故,临死前,他握着她的手,归天之前的最后一句话,便是嘱托她,扶持小皇帝皇权稳固。她做到了。为了赵家江山,她终身未嫁,文掌权、武带兵,将女儿家的柔软封禁,只露出尖利的獠牙。民间传她暴虐弑杀、荒淫无道,她从不将这些放在眼里。可十年的声名狼藉,到头来只换得这样一个狼心狗肺处心积虑算计她的东西!忠心下属被一一贬斥,身边的人被逐个拔除,她本有机会反了这天下的,然而……她到底不忍。百姓何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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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嫡色》作者:苏芸
短书评:前世眼睁睁看着儿子的心脏被丈夫挖出,顾明萱终于明白了,什么忍让什么谦和,全是假的,只有变强、变强、再变强,才能保住自己。这一世,她不介意化身罗刹手染鲜血,善如何恶如何,看仇人在脚下痛苦求饶,才是最美.妙的声音。绝色嫡女,水为骨、冰做心,搅动这江天万里,风起云涌;至于这龙椅上是谁上谁下?吹皱一池春水,干卿何事。
精彩内容:
天璃皇朝徳善二十七年冬,罕见的大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,都没有丝毫放晴的预兆。景阳伯府的大宅院里到处喜气洋洋,鞭炮阵阵,原来是景阳伯齐飞明的嫡长子今日满月,家主命人赏了一众的奴仆,又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,庆祝自己嫡子的满月。是时宾朋高坐,丝竹声声,奶娘抱着齐家的嫡长子给一众宾客见礼,只是忽然间,婴儿身上白白嫩嫩的肌肤迅速开始溃烂,一片欢腾变成了惊叫哀嚎,而后院一处名为冷秋馆的院子里,已经关了三天的破败院门被人一脚踢开,飞扬的木屑在雪中划落冰冷的痕迹。一个穿着绛紫色锦袍、鹿皮靴的俊美男子沉着脸进了院子,又一脚踢开了左厢房的门,仇恨看着晕倒在地上的女子。女子披头散发,一身的锦衣早已破烂不堪,遮不住全身的肌肤,寒冷的冬季里,雪纷纷扬扬而下,女子露在外面的肌肤,早已经被冻成了青黑色,无数皴裂的豁口与鞭笞的伤口都流着青黑色的血与淡*色的液体,即便是在冬季里,空气中也弥漫出了难闻的气味。这女子,着实令人作呕。果真,男子的脸上露出了厌恶的神色,他用手掩住了鼻子,嫌恶地用力踹了一脚地上的女子。“贱人,别装死。”地上的女子眼睛肿得老高,她费力地睁开了眼睛,看见眼前的男人之后,眸中射出了仇恨的光芒。“贱人,你对雯儿做了什么,她怎么会昏迷不醒?还有宝哥儿,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?他怎么会忽然全身溃烂?”齐飞明愤怒到了极点,三天前,宝哥儿吃下了那一剂药之后,果真一改之前病恹恹的样子,变得生龙活虎了起来,可刚刚,雯儿忽然便昏迷不醒,宝哥儿在客人面前时候,身上肌肤忽然开始溃烂,请了京城里最有名的大夫来看诊,却都查不出原因。虽然这个贱人的羽翼都已经被他铲除,她本人也生不如死,但是齐飞明还是直觉这件事情和她有关,毕竟这女人的手段实在是高超。“报……应……”女人得意一笑,只是,她脸肿胀,又满是伤痕血痂,看起来丑恶无比,笑容,便也成了狰狞的样子。“你这个贱人,找死!”齐飞明怒发冲冠,他厌恶极了这个恶*的女人,“你本来就是贱种,我让你当了这么多年的正妻,你不但不感激,竟然还敢暗害雯儿和宝哥儿,你怎么这么狠心,顾明萱你这个恶*的贱妇,你不得好死,雯儿这么善良,怎么会有你这么恶*的姐姐……”顾明萱凄凉笑着,她害人就是恶*,他亲手挖出了自己亲儿子的心脏,那又算是什么?“趁着新鲜,赶紧去熬药,要是宝哥儿有任何的不好,我让你全家生不如死。”她还记得齐飞明亲手剜出了她孩子的心,冷声吩咐大夫的样子。最后,她的好堂妹,慢慢走来,轻笑着告诉她一些事情,她震惊到了麻木,恨怒之下反击,却被*打一顿,大冬天的扔到了冷秋馆自生自灭。想到这儿,顾明萱看着齐飞明,只觉得这人真是面目可憎--原先她是顺安侯嫡长女,他便情深无限;后来顾玉雯得新任顺安侯的喜欢,他便温柔倾慕,甚至不顾对方大归的身份接进门,说到底,喜欢的只是权势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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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楚后》作者:希行
短书评:故事从北曹镇驿站几个驿兵遇到一个求助的女孩儿开始
精彩内容:
快要立春的时候,天气还是很寒冷。天刚蒙蒙亮,北曹镇驿站外疾驰来一队兵马,五个人穿着兵袍,戴着厚厚的帽子,还用红巾裹着脸,风尘仆仆,在门前不待停稳就跳下马。“五壶烧酒。”一个兵喊道。门房打盹的驿卒被吵醒,带着昨夜输钱的气闷走出来:“驿站无酒,你们的告身令牌官牒呢?”他的话没说完就被迎头的啐了一脸。“驿站无酒?酒都让你喝了吗?你个孙子,竟然敢偷*备?”那下马的兵一把揪住驿卒的衣领,“老子这就送你下大狱。”驿卒也不是胆小的,尖叫着喊:“送老子下大狱?信兵重差,不得饮酒,你们才是该下大狱。”这吵闹把整个驿站都惊动了,不少人探头看热闹,矮胖的驿丞裹着棉衣从屋子里跑出来。“怎么回事怎么回事?”他喊,“都是当兵的,有话好好说,张黑子你快滚开,把后厨收拾干净。”他开口呵斥驿卒,一直冷眼观望的其余四个兵,便也有一个开口:“齐哥,先去挑马吧,我们吃口饭就要赶路,先把马挑好。”斗鸡一般挤在的一起的两个人这才分开。驿丞上前,视线直接落在开口说话的那人身上,那人身材高大,帽子头巾裹着脸,只看到一双黑黝黝的眼。“*爷。”驿丞说,“乡下人不懂事,别跟他一般见识,酒是有的,自己酿的,天冷,给*爷们驱寒。”那男人却没应声,看旁边的同伴:“张头儿,你说呢?”咿,这个男人竟然不是头儿?驿丞忙将视线落在他旁边的同伴身上,补上一句:“*爷,乡下地方,*备寒酸,还望别嫌弃。”*备再寒酸,酒水也不在其中,驿站的酒水都是要额外付钱的,好的酒菜也是额外付钱的。这驿丞是在表达善意了。那姓张的*爷点头说声好,拿出官牒文书。看到文书,驿丞神情更郑重了:“原来是边郡急信,快快,*爷们里面请,饭菜马上就备好。”五个人下马,有两人去挑马匹,其他人则向大厅走去。“这个。”路过驿丞时,最先说话的那个男人将一包钱递过来,“要好酒好菜,要快。”驿丞很意外,忙摆手:“*爷,不用不用。”但那男人力气很大,没让推回来:“都是公差,没必要自己破费。”驿丞一怔,看着那男人走过去了,下意识的掂了掂钱袋,还不少——“还以为是耍横吃白食的。”一个驿卒上前低声说,“没想到竟然这么大方。”驿丞倒也不是没见过世面:“京城来的嘛,在京城当兵的,可不是一般人。”驿卒嘿嘿笑:“要真不是一般人,也不会做这么辛苦的差事。”信差,那是很辛苦的,有本事有家世的谁会做?而且又是往边郡去,虽然现在没有打仗,但跟西凉的小冲突一直不断,去那边还可能面临危险呢。驿丞将钱扔给他:“就你懂的多,还不快去伺候好,否则再没钱没本事也能要你的狗命。”驿卒接过钱高兴的应声是,这些钱足够准备好酒好菜,还能落得辛苦钱,当差的人最喜欢做这种差事。驿卒离开了,天光也亮了很多,驿丞倒没有进去奉承这一行人,那驿卒说得对,真要是不一般的人,不会做信差这么低贱的差事,他好酒好菜伺候着就足够了,其他的应酬没必要。不过,驿丞也并没有再去睡个回笼觉,将手一揣,向后院走去了。小驿站后院挑着的大红灯笼还没熄灭,照着一个瘦小的身影,正在哗啦哗啦的打扫。“哎呦。”驿丞忙说道,“阿福,你这么早起来了。”被唤做阿福的人抬起头,唤声:“许老爷。”声音清脆,是个女孩儿。驿丞摆手:“不要客气,我算什么老爷。”女孩儿十二三岁年纪,穿着一件不合体的棉衣棉裙,头发乱糟糟,小小的脸,一双眼忽闪忽闪,格外的惹人怜。“我姐姐在厨房烧水了。”她怯怯,又带着讨好说,“我力气小,拎不动水,就来扫地。”驿丞笑了笑:“不做事也没事,你吃的少,猫一样,驿站不缺你这一口饭。”阿福低头:“给我一口饭吃,是许老爷慈悲,不是我理所应当白吃。”真是穷人的孩子懂事早啊,驿丞感叹,说:“你等的机会来了。”听到这句话,阿福惊喜的抬起头:“有去边郡的信兵了?”驿丞点点头:“是,刚来了一队人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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